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E、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AB两项,《民法典》第220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刘某以张某名义购房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在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纠纷,但没有诉诸法院的情况下不能认为刘某有确切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所以刘某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会导致更正登记难以实现,但其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