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下列合伙人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下列合伙人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李某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张某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孙某
D、有不良嗜好,但不影响正常事务的王某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A项正确);(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B项正确);(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C项正确);(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