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表现在()。

根据《合伙企业法》,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表现在()。
A、责任承担的方式上
B、为客户提供专门技能的有偿服务上
C、出资方式上
D、担保约定上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表现在责任承担。其余三项为干扰项。1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