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规则的是()。

下列说法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规则的是()。
A、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委托人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继续进行持续督导
B、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时,不得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保持其独立判断
C、财务顾问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
D、财务顾问应当对新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辅导,并对辅导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重新进行辅导和验收
【正确答案】:ACD
【题目解析】:A项正确,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做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以公告。委托人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B项错误,财务顾问在开展工作时可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但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C项正确,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D项正确,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对新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并对辅导结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存档。验收不合格的,财务顾问应当重新进行辅导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