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张某为乙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勤勉尽责、廉洁从业、专业能力强,乙证券公司拟聘请张某分管公司某业务,丙证券公司、丁基金公司均欲邀请张某兼职独立董事。张某的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是()。
A、张某可以同时在乙证券公司、丙证券公司以及丁基金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B、张某仅能在丙证券公司、丁基金公司中择其一任职独立董事职务
C、张某可以接受乙证券公司的聘请,分管乙证券公司业务
D、张某应当拒绝乙证券公司的聘请,不得分管乙证券公司的其他业务
【正确答案】:BD
【题目解析】:A项错误,B项正确,任何人员最多可以在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C项错误,D项正确,独立董事不得在拟任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董事会外的职务。
[综合题]张某为乙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勤勉尽责、廉洁从业、专业能力强,乙证券公司拟聘请张某分管公司某业务,丙证券公司、丁基金公
- 2024-11-08 15:59:54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