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公司因欺诈发行股票、债券,( )情形应予立案追溯。Ⅰ、利用募集的资金从事公司活动的Ⅱ、发行数额达到300万元的Ⅲ、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Ⅳ、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A、Ⅰ、Ⅱ
B、Ⅱ、Ⅳ
C、Ⅰ、Ⅲ
D、Ⅲ、Ⅳ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欺诈发行股票、证券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公司因欺诈发行股票、债券,( )情形应
- 2024-11-08 15:34:29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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