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后果说法正确的有( )。Ⅰ、未作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后果说法正确的有( )。Ⅰ、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Ⅱ、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Ⅲ、对指使该行为的控股股东处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Ⅳ、对负责证券承销的证券公司处以警告,责令整改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Ⅳ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