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选项符合除名退伙情形。Ⅰ、未履行出资义务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Ⅲ、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选项符合除名退伙情形。Ⅰ、未履行出资义务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Ⅲ、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Ⅳ、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Ⅱ、Ⅲ、Ⅳ
D、Ⅰ、Ⅲ、Ⅳ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当然退伙是法定的情形,除名退伙则是决议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