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专用交易单元进行。做市业务专用证券账户应向( )和( )报备。
A、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B、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
C、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D、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中国证监会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的主要规则。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专用交易单元进行。做市业务专用证券账户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专用交易单元进行。做市业务专用证券账户应向( )和( )报备。
- 2024-11-08 15:19:39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