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场内证券交易结算原则的是()。

以下不属于场内证券交易结算原则的是()。
A、共同对手方制度
B、货银对付原则
C、法人结算原则
D、第三方存管原则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场内证券交易结算原则包括:法人结算原则,共同对手方制度,货银对付原则以及分级结算原则。(1)法人结算原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结算参与机构为单位办理证券资金的结算,即清算与交收。结算参与机构应以法人名义直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用于办理相关的结算业务。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结算资金账户包括五大类:担保交收账户、非担保交收账户、基金账户、结算保证金账户和价差保证金账户。其中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担保交收账户分为自营、客户、信用三类。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参与机构可以选择仅开立综合结算备付金用于资金交收,也可以选择同时开立综合结算备付金账户和非担保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资金交收。(2)货银对付原则: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收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通俗地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3)分级结算原则: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负责与客户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不作为对手方提供结算服务时,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结算参与机构委托,代为完成与结算参与机构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结算参与机构负责办理结算参与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资金的清算交收。实行分级结算,意味着对结算参与人接受投资者委托达成的证券交易,结算参与人需承担相应的证券或资金的交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