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基金信息披露行为中,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是()。Ⅰ、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Ⅱ、对其他同行进行贬低,借以抬高自己Ⅲ、信息披露使用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Ⅳ、信息披露中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至于影响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
A、Ⅰ、Ⅱ
B、Ⅰ、Ⅱ、Ⅳ
C、Ⅰ、Ⅱ、Ⅲ
D、Ⅰ、Ⅲ、Ⅳ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基金信息披露禁止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存在的事实在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误导性陈述是指使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重大遗漏是指披露中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至于影响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以上三类行为将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其他同行进行贬低,借以抬高自己”不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下基金信息披露行为中,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是()。Ⅰ、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Ⅱ、对其他同行进行贬低,借以抬高自己
- 2024-11-08 11:51:11
-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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