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4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丙银行。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质量和数量均有问题,立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4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丙银行。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质量和数量均有问题,立即通知丙银行停止付款。另外,丙银行发放给乙公司的100万元贷款已经逾期,正在催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丙银行可以以乙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B、如丙银行在接到甲公司通知后仍向乙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丙银行应当承担责任
C、该汇票须经丙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D、甲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和数量均有问题为由请求丙银行停止付款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1)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仅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在本题中,即便乙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无权以此为由请求丙银行停止付款。故选项“甲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和数量均有问题为由请求丙银行停止付款”错误。(2)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此为票据无因性的例外。本题中,丙银行与乙公司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尚欠丙银行贷款100万元未清偿,丙银行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但这不是根据票据的无因性。故选项“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错误。(3)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即使票据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另外,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只需对所提示的票据进行形式审查,并无实质审查义务。付款人在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后进行的付款是有效付款,即使发生错付,亦可善意免责。所以丙银行承担责任错误。(4)《票据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第四十四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甲公司签发的是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只有经丙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的效力。故本题选择“该汇票须经丙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