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 )法人。

《民法总则》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 )法人。
A、营利法人
B、非营利法人
C、特别法人
D、代理法人
E、个人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第2章>第1节>民事法律关系介绍(了解)《民法总则》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其中,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