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 )不属于可以中止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下列( )不属于可以中止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A、经营状况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破产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可以中止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为破产。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