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一方已经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所以先行中止了债务履行,这种权利是指(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一方已经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所以先行中止了债务履行,这种权利是指( )。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三,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