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属于()。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属于()。
A、犯罪推定
B、犯罪未遂
C、犯罪终止
D、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本题选择“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例如,盗窃分子练习偷盗技巧即是犯罪预备。犯罪终止,是犯罪分子已经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并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