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票据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票据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付款请求权的行使期限为两年,追索权的行使期限为六个月
B、没有支付对价,在任何情形下均不能享有票据权利
C、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D、票据权利的行使没有顺序的限制
E、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CE
【题目解析】:(1)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A项说付款请求权为2年、追索权为6个月描述过于笼统,故错误。(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故B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描述错误。(3)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因合法拥有票据而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选项C正确)。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请求权,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后才能行使的权利,是第二顺序请求权(选项D错误)。(4)依照《票据法》规定方式,支付对价后取得的票据,为善意取得。持票人善意取得的票据,应当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明知转让票据者无处分或交付票据的权利,或者虽然不是明知但应当或者可能知道让与人无处分权而由于过错或疏忽大意未能得知而取得票据,为恶意取得。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选项E正确)。题目问的是正确的,故本题答案选择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