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李弟不构成犯罪
D、李弟构成犯罪
E、李某是主犯,李弟是从犯
【正确答案】:BC
【题目解析】:第4部分>第4章 > 第1节 > 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了解)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