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罗森布鲁姆对公共行政研究的法律途径进行的分析。
【正确答案】:(1)在组织结构方面,罗森布鲁姆认为,法律途径的公共行政所偏好的结构是抗辩程序。
(2)在对个人的观点方面,罗森布鲁姆认为,个人在公共行政研究的法律途径中被视为特定环境中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每一个人都有权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抗辩程序也使个人能够向政府决策者解释其思想、动机和发生情况的事实;同样,政府决策者所作出的各项决定也应当广泛考虑不同个人的权益和特质,而这些考虑也可以解释为是政府人事行政中“功绩”概念的基本原则。
(3)在认知途径方面,罗森布鲁姆认为,公共行政研究的法律途径主张司法审判是发展知识的最佳方法。
(4)在预算方面,罗森布鲁姆认为,公共行政研究的法律途径强调的是宪法的完整性以及各项宪政权利的保障。
(5)在决策方面,罗森布鲁姆认为,司法裁决过程通常是渐进的,每一个新案的事实往往都是根据过去判例产生的可以适用的法律原则进行评估的,即便是个案本身并无前例可循,法院仍然会倾向于从历史中寻找可以比照适用的情境。
(6)在管制行政方面,罗森布鲁姆认为,就方法、程序和组织而言,美国的管制行政是高度法制化的,在他看来,管制行政的法制性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管制会对个人、团体以及企业的权利产生影响,它关系到财产的使用和处置问题,而且,管制规章对其他行政机关、各级政府的政策或行为也具有约束作用。
(7)在行政责任与行政伦理方面,罗森布鲁姆指出,鉴于在宪法的价值与要求和传统管理途径及政治途径对公共行政的看法之间经常存在冲突与矛盾,所以,联邦司法系统不仅连续创制了一系列公民的宪政权利,而且还调整了有关公共行政官员对违反这些宪政权利的责任标准。P400-402
简述罗森布鲁姆对公共行政研究的法律途径进行的分析。
- 2024-11-07 23:08:59
- 西方行政学说史(00323-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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