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基本规则。

简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基本规则。
【正确答案】:考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规则】
《民法典》第 1208 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这一规定,首先必须准确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规定的基本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规定的基本规则如下:
第一,保险优先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是由机动车强制保险赔付。在强制保 险范围内,不适用侵权法的规则,不问过错,只按照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规则进行。机动车强 制保险赔付不足部分,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则处理。
第二,二元归责原则体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为二元化体系: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过错推定;机动车相互之间造成损害,以及其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适当的过失相抵规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各有过错的,构成与有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应当注意的是,由于实行优者危险负担规则,故在按照 过错程度和原因力规则确定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后,应当适当增加,以不超过 10 %为妥。 例如,双方责任为同等责任,则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不超过 60 %的责任。
第四,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一方的过失引起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 10 %的责任。具体数额可以按照非机动车驾驶人 或者行人的过错程度具体确定,最低不应低千 5% 。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在 5% ~ 10 %范围 内,根据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的过失程度,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第五,受害人故意。交通事故损失是因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的故意引起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 撞机动车”才可以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但其范围过窄。凡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引起的交通事故损失,都应当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