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产品跟踪观察缺陷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简述产品跟踪观察缺陷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考查【产品责任的侵权行为禁令】
《民法典》第 1206 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 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前款规 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我国法 律对跟踪观察缺陷的法律确认。产品跟踪观察缺陷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违法行为。违反产品跟踪观察义务的不法行为包括不履行跟踪观察义务和不当 履行跟踪观察义务的行为。例如,产品存在致人重大损害的危险或该损害已实际发生时, 生产者对该产品应当召回而没有召回,就违反法定义务,构成行为不法。不当召回,是生产 者虽然实施了召回措施,但违反通常标准,采取补救措施不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第二,已经造成损害。跟踪观察缺陷所致损害,主要是对生命、健康权的损害,以及由 此而生的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在损害事实方面,对跟踪观察缺陷产品责任没有特别要求。
第三,因果关系。对跟踪观察缺陷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确定,应当适用相当因果关系规则。依照社会通常观念,该种缺陷产品能够造成该种损害,且实际上已经由该种产品造成了该种损害,该种产品的缺陷为损害发生的适当条件的,就应当确认其具有因果关系。
第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未尽履行跟踪观察义务而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