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8日,林某驾驶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搭乘两名客人行至某路口,被F市C区公安局S派出所的便衣执勤民警截停。巡警要求林某出

2012年8月18日,林某驾驶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搭乘两名客人行至某路口,被F市C区公安局S派出所的便衣执勤民警截停。巡警要求林某出示有关证件接受检查,林某则要求巡警出示工作证件。双方发生口角,巡警使用警械将林某的手打伤,并以非法运营为由将其三轮车没收。C区公安局于次日以林某妨碍执行公务,依据《F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林某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林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问题:(1)C区公安局对林某给予行政拘留在适用法律方面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处罚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本案中,《F市人民警察暂行规定》,属于地方政府规定,不能设定拘留处罚。因此,C区公安局依据《F市人民警察暂行规定》,对林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