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从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后,就应聘到某幼儿园工作。因为该幼儿园较缺人手,师资很紧张,因此该幼儿园的每位老师工作都很繁忙。王老师不仅经常加班,还从来没时间出去进修、培训。王老师和同事多次向园长申请,希望能有一些外出学习的机会。但园长总以工作忙、幼儿园人手不够等理由搪塞。有年轻教师刚结婚,希望休婚假,园长也以相同理由不予批准。王老师觉得幼儿园虽然有苦衷,但还是侵害了自己和同事的权利,于是决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
幼儿园的做法有没有侵犯教师们的权利呢?
【正确答案】:(1)进修培训权、休息休假权不仅是《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职业权利,也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教师作为一名劳动者,理应享受这些基本的劳动权利。教师有权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也有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因此,在案例中,在幼儿园侵害了自身权利后,王老师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但必须强调的是,教师在享受劳动权利的同时,也应认真履行劳动义务。教师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进修和培训,或者休息休假,都应该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王老师从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后,就应聘到某幼儿园工作。因为该幼儿园较缺人手,师资很紧张,因此该幼儿园的每位老师工作都很繁忙。王老师不
- 2024-11-06 02:12:31
- 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2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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