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外文化资源培育与保护的经验,试谈谈我国地方文化资源培育与保护该如何进行?

借鉴国外文化资源培育与保护的经验,试谈谈我国地方文化资源培育与保护该如何进行?
【正确答案】:(1)完善的保护制度,国外对地方文化资源的保护始终遵循“法律制度先行”的原则,并建立起严密、完善及具体可行的法律保护体系。如美国的《国家历史文化保护法》(1966),法国的《马尔罗法》(1962),英国的《古迹保护法》修订(1931)等。意大利、俄罗斯、波兰、日本和韩国等国家也都较早制定了地方文化保护法。我国在地方文化资源培育与保护缺乏一套完善、科学、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体系。现行法律虽然有一些相关规定,但仍存在许多模糊不清、缺乏可执行性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科学的保护机制。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建立起了一套长效合理的资金投入机制,以确保地方文化资源的保护到位。在保护资金的来源方面,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的保护机制。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许多地方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不够,导致许多宝贵的文物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以重庆市大溪乡为例,文物保护、修缮、管理等经费仅依赖于上级主管部门。如,大溪乡现存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免费开放,大溪乡无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物保护措施的落实。
(3)有效的保护措施。国外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科学的保护理念,如采用分区管理、分级管理以及利用本国民族文化,以使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等,从而实现地方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国外十分注重保护和弘扬本国的传统文化,以增强民众的民族自豪感,同时吸引公民自觉加入到保护地方文化的行列。英国伦敦白金汉宫皇家卫队换岗仪式,几乎每次都会吸引数万游客;韩国政府十分注重民俗节庆文化,如每年的江陵端午祭和祭日演出的假面戏等,都会吸引很多观光者。我国目前的地方。以湖南花鼓戏为例,后继乏人且群众不愿自觉接受地方文化艺术,戏曲演艺人本身缺乏文艺修养和理论素质,整体无民族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