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5日,某小学组织学生到野外春游,学生们都非常高兴。学生们排着队跟着老师到野外的小河边尽情地嬉戏。后来,老师安排学

2003年4月25日,某小学组织学生到野外春游,学生们都非常高兴。学生们排着队跟着老师到野外的小河边尽情地嬉戏。后来,老师安排学生分组自由活动,学生就三五成群地散开了。学生李某发现一种好看的野果,就向其他同学询问,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李某就说:“我先尝尝吧。”于是,李某小心地摘了一颗果子吃起来,觉得味道还不错,就又吃了一颗。其他同学看到,也一边摘一边吃起来。老师看到后并没有加以制止。等到下午要返回学校时,凡是吃了果子的学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头晕现象,尤其以李某的情况严重。老师意识到学生可能吃野果中毒了,尽管以最快的速度将学生送到医院救治,但最终因为吃野果过多,李某不幸中毒死亡。后来经过有关人员介绍,大家才知道这种野果就是叫水马桑的毒果。问题:上述案例中李某死亡,学校有没有相应的责任?教师应该怎样处置这种突发事件?
【正确答案】:(1)学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因学校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学校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而造成学生伤害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野外春游”是由小学组织,由教师带队;当老师看到学生摘吃野果时,也没有加以制止,所以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教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①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②向专业部门报警,寻求帮助。
③报告信息,保持良好沟通。
④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