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燮的《原诗(选录)》中对于法的理解。

叶燮的《原诗(选录)》中对于法的理解。
【正确答案】:(1)一方面他认为诗文之道为“自然之法”,这“自然之法”,本于理、事、情。理、事、情变化万殊,不可能预设一定的程式作为表现的方法,运用之妙,在乎神而明之。从这个意义来说,法是活法。 (2)从另一方面来说,法本于理、事、情,“不能凭虚而立”,则“法者定位也,定位不可以为无”。然而这定位之法,只不过是一种死法,如诗歌的声律章句等等,是初学之所能言的。因此,他极力反对为法所拘,指出泥于死法的人,其结果必然照本临摹,墨守成规,不能恰当地表现理、事、情,也不可能见出个人和时代的面目了。
【题目解析】:P3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