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公司为建造厂房,2008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5 000万元,存入银行,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每年计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款项借入后,于当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物资价款3000万元,支付增值税额为510万元,工程物资已全部领用(假设该工程于2008年1月1日开工,达到了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该厂房1年建造完成(于2008年12月31日完工)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交付使用。并应支付工程人员工资为200万元(还未支付)。要求:(1)计算因建造厂房发生的银行借款资本化利息额;(2)该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入账价值;(3)编制2008年年底银行借款利息资本化会计分录,以及购买工程物资、领用工程物资、计算工程人员工资与厂房交付使用时的相关会计分录。(注:金额单位统一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1)银行借款资本化利息额=5 000×6%×1=300(万元)(2)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入账价值=3 000+510+300+200=4 010(万元)(3)会计分录:①银行借款利息资本化时借:在建工程300 贷:银行存款300②购买工程物资时借:工程物资3 510 贷:银行存款3 510③领用工程物资时借:在建工程3 510 贷:工程物资3 510④计算工程人员工资时借:在建工程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00⑤厂房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4 010 贷:在建工程4 010
龙华公司为建造厂房,2008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5 000万元,存入银行,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每年计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 2024-11-07 10:37:18
- 财务会计(初级)(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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