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内容。/伤亡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有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P162-16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1)生产安全事故(简称事故)的种类。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2)事故报告和调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3)事故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