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某公民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2万元,在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对该捐赠款的税务处理是( )
A、在税前不允许扣除该款项
B、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C、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
D、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项目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是超过规定的额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前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向各个慈善机构、基金会等公益救济性捐赠
3.通过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过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2008年5月,某公民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2万元,在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对该捐赠款的税务处理是( )
- 2024-11-06 22:26:11
- 税法(1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