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按规定可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019年,甲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拟开发一系列新产品,技术项目开发计划期为两年,科研部门提出技术开发费预算需660万元,第一年预算为300万元,第二年预算为360万元。据预测,在不考虑技术开发费用的前提下,企业第一年可实现利润为300万元,企业第二年可实现利润为900万元。假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且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请问如何重新安排两年的技术开发费用支出,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加计扣除税后利润?
【正确答案】:分析思路:
根据上述科研部门提出的技术开发费用预算企业财务负责人分析计算如下:
企业因技术开发费用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第一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为300万元(因当年实际支出的技术开发费用已与应纳税所得额相等,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可税前扣除额为300万元;第二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为360万元,加上可以加计扣除的75%即270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为630万元。两年累计可税前扣除额为930万元,可抵税930×25%=232.5(万元)。
企业财务负责人在与企业科研人员深入探讨后,在不影响企业技术开发效果的前提下,共同对技术开发费用预算进行了修改,即第一年预算为160万元,第二年预算为500万元。
对新技术开发费用预算分析计算如下:第一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16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的75%即120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为280万元;第二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500万元,加上可加计扣除的75%即375万元,则可税前扣除额为875万元。两年累计可税前扣除额为875+280=1155(万元),可抵税1155×25%=288.75(万元)
经比较得知,新方案比原方案多抵扣288.75-232.=56.25(万元),即企业多获得净利润56.25万元(此处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甲企业按规定可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019年,甲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拟开发一系列新产品,技术项目开发计划期为两
- 2024-11-06 08:35:22
- 税收筹划(湖南)(05175-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