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个人住所和公司住所的变化进行税收筹划?
【正确答案】:(1)由于大多数国家规定对在本国拥有住所和居住达一定天数的人的一切收入拥有征税权,所以跨国纳税人可以采取将其居住地由高税国向低税国流动的方式,来躲避高税国政府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具体方法是:将个人住所真正迁出高税国;或者利用有关国家国内法关于个人居民身份界限的不同规定或模糊不清实现虚假迁出,即仅仅在法律上不再成为高税国的居民;或者通过短暂迁出和成为别国临时居民的办法,求得对方国家的特殊税收优惠。许多国家把在本国拥有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住所的人确定为本国居民,对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行使征税权。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迁移住所的方法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从而可以躲避或减轻纳税义务。例如,居住在高税国(区)的人可以设法移居到低税国(区)或无税国(区),使其在住所的判定上成为事实上的低税或无税国(区)居民,从而仅就其世界范围所得承担低税国(区)或无税国(区)的纳税义务,可以减轻所得税、遗产税和财产税的负担。所谓虚假迁移是指纳税人为获得某些收入和某些税收好处而进行的短期迁移,如迁移时间仅有半年、1年或2年。对这种旨在回避纳税义务的短期迁移,许多国家都有一些相应的限制措施。部分迁移是指纳税人并未实现完全迁移,而仍与原居住国保留某种社会和经济联系。譬如在原居住国仍留有住所、银行账户,并参与某些社会经济活动等。这些不彻底的迁移往往为政府留下课税的依据,使跨国税收筹划流产,甚至冒双重课税的风险。因此,跨国个人税收筹划必须防止短期迁移或部分迁移。
(2)就避免成为税收居民而言,公司避税与个人避税有相似之处。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里,判定公司的企业居民身份的居所标准主要有注册登记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等标准。这些标准的不同,以及这些标准的各国具体规定的不同,就为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前提条件。如位于采用总机构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国家的公司,可以将其董事会的开会地点移至低税或无税国,使之合法地不成为该国的居民企业。公司利用居所转移躲避纳税义务的一个重要核心,就是消除使其母国或行为发生国成为控制和管理地点的所有实际特征,实现公司居所“虚无化”。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因为多数国家采用总机构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判定公司的企业居民身份,更由于其收入来源于世界各地,因而若将总机构设在高税国,就得付出承担高税负的代价;而若将总机构设在仅实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或避税地,那么整个公司的税收负担就会大大减轻。
如何利用个人住所和公司住所的变化进行税收筹划?
- 2024-11-06 08:35:11
- 税收筹划(湖南)(05175-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