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本年欲成立一家皮鞋商场。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每年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00元,且将利润全部分配(假设张某分得的利润恰好等于其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方案二: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利润总额为900000元,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则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全部分配给股东张某。本年张某除了获取上述所得之外,没有获取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方案一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每年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00元,且将利润全部分配。投资者张某“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900000x35%-65500=249 500(元)应纳税额合计=249 500(元)。
方案二
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利润总额为900000元,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则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全部平均分配给股东张某。有限责任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900000x25%x20%=45000(元)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900000-45000=855000(元)有限责任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55000x10%=85500(元)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张某分配的利润合计=855000-85500=769500(元)股东张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769500x20%=153900(元)应纳税额合计=45000+153900=19890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税合计50600元(249500-198900),若以实现税负最小化为纳税筹划目标,则应当选择方案二。
张某本年欲成立一家皮鞋商场。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每年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00元,且将利
- 2024-11-06 08:34:21
- 税收筹划(湖南)(05175-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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