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市新建科技馆工程,地下2层,地上24层,地上裙房4层,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最终选定了一家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背景:某市新建科技馆工程,地下2层,地上24层,地上裙房4层,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最终选定了一家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A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将该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指定分包,并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B公司签订门窗施工合同。
事件二:由于工期紧张,A公司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决定自行施工主楼,将裙房工程分包给具备资质的C公司,将装饰装修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D公司。
问题:
(1)事件一中,关于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门窗工程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C公司、D公司的分包是否合法?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事件一中,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门窗工程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指定分包,应该是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而不是由建设单位直接与B公司签订合同。
2.C公司分包不合法;理由:裙房结构同样属于主体结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