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并以自有房屋一套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日期为5月10日。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引起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丙对甲的房屋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甲与丙所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丁是否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不享有。房屋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 (2)有效。房屋抵押合同不以登记为要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自办理过户登记时取得。
甲向乙借款,并以自有房屋一套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日期为5月10日。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
- 2024-09-09 16:28:41
- 民法原理与实务(00917)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