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因原则,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A、连续发生的原因都是被保风险,保险人赔偿全部损失
B、连续发生的原因中含有除外风险,前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除外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损失负全部责任
C、连续发生的原因中含有除外风险,后因是被保风险,前因是除外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损失负全部责任
D、间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失,并且都是除外风险,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中,既有被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且损害是可以划分的,保险人只负责被保险风险所致损失部分的赔偿
【正确答案】:ABDE
【题目解析】:P90。多种原因同时发生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发生的各种原因是同时发生的,互相独立,不存在因果关系。若同时发生的原因都是保险事故,保险人负责赔偿全部原因导致的损失。若同时发生的原因不都是保险事故,保险人仅负责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当损失金额无法分别算清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赔付。多种原因连续发生,且持续不断,彼此互为因果关系,形成一种因果链。在这条因果链中,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被称为近因,这也就是“链条原理”。其赔偿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连续发生的原因都是保险事故,则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所有损失都负责赔偿;二是连续发生的原因中,不属于保险事故的原因在前、保险事故原因在后,且保险事故原因的发生是前者引起的,则保险人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即使后者是保险事故原因;三是连续发生的原因中,保险事故原因在前,不属于保险事故的原因在后,且不属于保险事故的原因是前者引起的,则保险人对损失负赔偿责任。保险标的损失的发生是由多个不相关联的原因造成的,保险人根据各种原因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原因而决定赔付。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中有属于保险事故的,那么保险人仅对保险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对不属于保险事故原因的损失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