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5日,王某为庆祝女友贺某的生日,偷偷为贺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指定自己为受益人。2009年6月26日,贺某在某市不幸溺水身亡。王某作为受益人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请问:保险公司会怎样处理?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P75。保险公司应该拒绝索赔申请,理由是王某和其女友双方无可保利益,不能相互投保,这张保单至始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此案例中双方仅仅是恋爱关系,双方并无当然法律上认可的保险利益。
2008年9月25日,王某为庆祝女友贺某的生日,偷偷为贺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指定自己为受益
- 2024-09-08 20:03:29
- 保险学原理(浙江)(00079-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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