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条件,下列哪些意外事故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按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条件,下列哪些意外事故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A、一名心脏病患者,由于地震而受到惊吓,心脏病复发导致死亡
B、沿海某区受到强烈台风的侵袭,吹倒房屋,使屋内的人被压身亡
C、某市遭受特大的洪涝灾害,某人来不及被他人救助就被洪水淹没身亡
D、食物中毒
E、一位身材十分肥胖的人,因弯腰穿袜子,挤压了内脏器官,致使肠变位并引起阻塞,对心脏造成极大压力,几天后死亡
【正确答案】:ADE
【题目解析】:P12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身体的剧烈的、明显的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构成的条件可以概括为外来的、非故意的、剧烈的。
外来的,是指来源于身体外部的原因造成身体的伤害,而不是人体内部生理机制作用或新陈代谢的结果,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等。
非故意的,是指事故的发生及其导致的结果都是事先不能预见的或者很难预见的,如飞机坠落,车祸等。剧烈的,是指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很直接的关系,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铅中毒、汞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