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男与B女为大学同学,在读期间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毕业之后两人分配工作到了不同的城市,但仍然书信往来,不改初衷。A的生日快到了,

A男与B女为大学同学,在读期间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毕业之后两人分配工作到了不同的城市,但仍然书信往来,不改初衷。A的生日快到了,为了给他一个惊喜,B悄悄为他投保了一份人寿保单,准备当生日礼物送给他。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当A从外地匆匆赶往B所在的城市时,却遇到翻车事故,A当场死亡。B悲痛之余想到了自己为A投保的保单,于是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死亡保险金20万元。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得知A这份保单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B擅自购买的,因此拒付保险金。
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合理吗?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P75。解析:保险公司做法合理,理由是AB双方无可保利益,不能相互投保,这张保单至始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B和A仅仅是恋爱关系,B对A并无当然法律上认可的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