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无效
- 2024-09-08 20:19:44
- 保险学原理(浙江)(00079-zj)
保险合同的无效
【正确答案】: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从订立时起,由于违反法定的或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具备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因而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题目解析】:
无效的原因:法定无效和约定无效(不符合约定的有效条件)。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确认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合同无效的性质: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绝对无效。相对无效是指因当事人双方产生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引起的保险合同无效。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认定,经认定为相对无效的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的程度: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全部无效是从订立时起就全部不发生效力。部分无效是指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有国家保险法规定,恶意的重复保险从合同订立时起就全部不发生效力;善意的重复保险,其超额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