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公文发文字号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公文发文字号表述正确的是( )。
A、沪府[2001]1号
B、上海市人民政府[2001]第1号
C、(2001)沪府字1号
D、沪府(01)1号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发文字号,简称文号,习惯上也称为文件编号,它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的收发文责任部门负责统一编排。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联合行文,一般的以主办机关为主体依据编制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中的机关代字、年号和序号三部分要完备,缺一不可,不能在三者之间随意加"字""第"等字样。如某市财政局发文字号写成"X市财发〔1992〕字第36号",其中的"字""第"就是多余的。年号和序号的括号不能滥用,如写成"(1995)12号""(1995)(12号)""(1995)(12)号""[1995][12号]""1995年[12]号"等,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