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不应当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D
【名师解析】:在本案中,刘某最初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将车修好,这属于一种要求特定行为(即修理车辆)的诉讼请求。后来,刘某变更了诉讼请求,不仅要求李某赔偿损失,还要求赔礼道歉。这种变更意味着刘某从要求李某履行特定行为转变为要求李某承担一定的金钱赔偿和道义责任。
选项A提到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但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诉讼标的是李某与刘某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并未发生变更。
选项B认为法院不应当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但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除非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与原诉讼请求性质不同,或者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提到该诉成为变更之诉,但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本案中刘某的诉讼请求并未涉及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
选项D认为该诉仍属给付之诉,这是正确的。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本案中,刘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都属于要求李某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因此本案仍属于给付之诉。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
- 2025-01-04 19:27:55
- 民事诉讼法学(0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