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公安机关审查发现移送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接受案件的(

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公安机关审查发现移送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接受案件的( )小时内书面告知应急管理部门在3日内补正。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