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

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