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5工作许可人

6.3.1.5工作许可人

a)厂站工作许可人。1)接受调度命令,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确认已布置的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防范突然来电时安全措施完整可靠,按本规程规定应以手触试的停电设备应实施以手触试。3)在许可签名之前,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代。4)所有工作结束时,确认工作票中本厂站所负责布置的安全措施具备恢复条件。b)线路工作许可人。注1:线路工作许可人指值班调度员、厂站值班员、配电(监控中心)值班员或线路运行单位指定的许可人。确认调度负责的安全措施已布置完成或已具备恢复条件,并对许可命令或报告内容的正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