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保护动作后的处理原则
1) 二氧化碳释放期间,严禁进入燃机罩壳进行检查,以防窒息。
2) 火灾保护信号报警指示灯亮,燃机启动火灾保护指令已发出,二氧化碳灭火保护系统自动动作,机组自动跳闸。同时,着火间警铃鸣响,机组自动紧急停机,各风机停运,各挡板关闭。若机组未跳闸应立即手动紧急停机。
3) 发现燃机罩壳内着火而CO2灭火系统没有投运,应立即就近在CO2储存罐上或机燃机罩壳门上进行手动排放操作,喷射CO2灭火。此时机组应自动紧急停机,否则应立即手动紧急停机。同时确认所有风机自动跳闸,所有百页窗自动关闭。
4) 启动相应火灾应急预案,通知消防部门,告之着火地点、性质、情况。及时通知值长、运行部及有关领导。
5) 在专职消防队员未到达前应监视火势和CO2灭火系统运行情况。
6) 燃机惰走阶段应注意直流油泵供应正常,无过负荷现象,严密监视各瓦块温度和振动,并记录惰走时间。
7) 成功灭火后,复位防火紧急跳闸闭琐,并确保机组尽快启动滑油系统并投入盘车运行。
8) 根据需要重新启动罩壳通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