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粮油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从农民手中购进玉米,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14万元;从粮

某粮油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从农民手中购进玉米,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14万元;从粮食收购部门购进小麦,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为3.5万元,购进的农产品均已验收入库;(2)清理出一批霉烂变质的杂粮,经核实该批杂粮是从粮食收购部门购进的,其不含税购进价款为6万元,进项税额已经抵扣;(3)外购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万元,税款为1.36万元,本月份将该批钢材已送本厂粮食仓库的在建工程;(4)本月销售大米、面粉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为其他单位加工粮食取得不含税加工费收入4万元。请计算该加工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1)进项税额=14×13%+3.5-6×13%=4.54(万元)
(2)销项税额=20×13%+4×13%=3.12(万元)
(3)应纳税额=3.12-4.54=-1.42(万元)
本月不缴纳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1.42(万元)
【名师解析】:首先,我们需要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包括两部分:一是从农民手中购进玉米的增值税,二是从粮食收购部门购进小麦的增值税。玉米的收购价款为14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因此玉米的增值税为14×13%=1.82万元。小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5万元。另外,由于霉烂变质的杂粮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其不含税购进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因此需要从进项税额中扣除杂粮的增值税,即6×13%=0.78万元。所以,进项税额总计为1.82+3.5-0.78=4.54万元。 接下来,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包括两部分:一是销售大米、面粉的不含税销售额,二是为其他单位加工粮食的不含税加工费收入。大米、面粉的销售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因此销项税额为20×13%=2.6万元。加工费收入为4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因此销项税额为4×13%=0.52万元。所以,销项税额总计为2.6+0.52=3.12万元。 最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3.12-4.54=-1.42万元。由于应纳税额为负数,说明该加工厂10月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