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如何处理?(《危规》第124条)
危险货物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向铁路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公安、消防、环保、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速请熟悉货物性质及罐体构造的部门协助处置。要设立警戒区,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防止危险货物流入水域。易燃、有毒液体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阻断火源。对标有“禁水”标记的罐车,严禁用水施救。对有毒气体施救时应站在上风方向,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危险货物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如何处理?(《危规》第124条)
危险货物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向铁路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公安、消防、环保、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速请熟悉货物性质及罐体构造的部门协助处置。要设立警戒区,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防止危险货物流入水域。易燃、有毒液体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阻断火源。对标有“禁水”标记的罐车,严禁用水施救。对有毒气体施救时应站在上风方向,防止中毒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