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北京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对派有押运员的,押运人员须进行先期处置、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是经过自身安全防护训练的人员,必须按应急抢险设备、设施及防护用品的操作规程和要求执行。 (3)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人员,必须佩戴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防护用具。 (4)在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事故灾害现场的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组织程序。必要时,确定群众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等。 (5)现场处置时应根据货物性质,按照危险货物应急处置方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6)气体类危险货物罐车发生事故时,组织具备专业处置能力的押运员或相关化工企业进行处置。出现难度较大时,可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对事故源点进行封堵,保证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7)专业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组将事故情况、先期处置情况向专业消防队进行说明,由专业消防队负责现场指挥,并根据货物性质进行救援、处置。 (8)环境监测人员负责消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