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哪些问题时,追究货运部门责任?(京铁运〔2013〕512号)
1.货物线线路及线路两侧货物堆码、装卸机械、货装作业发生问题影响行车、调车安全的。 2.货场内与行车(调车)有关的设备、设施技术状态不良,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影响取送车作业。 3.装卸地点、进度提供不准确、不及时,不落实对货位交接签认制度,影响正常装卸作业或造成重复作业。 4.货场门开启不及时,影响调车作业。 5.防溜交接无人签认,防溜器具丢失、擅自撤除防溜措施未及时发现处理。 6.违反规定进行手推调车作业。 7.在货场内未按规定安、撤装卸作业防护信号,及安、撤后未向车站报告。 8.货场门及机动车辆管理不善,危及安全或造成路外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