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装超长货物应遵守哪些规定?(《加规》第30条)

跨装超长货物应遵守哪些规定?(《加规》第30条)

1.只准两车负重。负重车车地板高度应相等,如高度不等时,需要垫平。对未达到容许载重量的货车,可以加装货物,但不得加装在货物的两侧,与跨装货物端部间距不小于400 mm。 2.在两辆负重车的中间只准加挂一辆游车。 3.跨装货物应使用货物转向架。 4.货物转向架上架体与跨装货物,下架体与车辆分别固定在一起。对货物及货物转向架的加固不得影响车辆通过曲线,并将提钩杆用镀锌铁线捆紧。 5.跨装车组应使用车钩缓冲停止器,安装应在车钩自然状态下进行。 6.跨装车组禁止溜放。